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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宗坤律师专栏

与其临渊羡鱼,不如退而结网:排期与绿卡申请策略

  刘宗坤律师

  

古人喜欢通过打比方来讲道理。比如说,“与其临渊羡鱼,不如退而结网。”看到水里有鱼,大家都想一下就抓上来。但是,想是一回事,能不能做成是另一回事。最后能捕到鱼的人,往往是那些先织好鱼网,踏踏实实,有耐心做足准备工作的人。我们可以透过这个道理来看绿卡排期及绿卡申请人的相应对策。
  
根据美国国务院本月公布的最新绿卡排期,20148月份职业移民绿卡第一类优先全部有名额。第二类优先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排期前进到2009108日,第三类优先排到2008111 日。无疑,第二类和第三类优先的排期进度令人失望。不过,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,排期来了又走,走了又来,时缓时急,忽快忽慢,毫无规律可循。按照美国国务院最近的说法,未来几个月第二优先和第三优先,应当还有大幅前进的潜力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对于绿卡排期,在国会通过增加绿卡名额或取消国家限制的新法律之前,无人可以奈何。在现有的条件下,从移民局到移民申请人,均不可能对排期问题有所作为。关键在于,在这种既定的情况下,移民申请人如何自己有所作为,以尽量减低排期造成的延误。这一问题对于有意申请移民,但是尚未提出申请的人尤其重要。本文即按照几种受排期影响的主要职业移民类别做出分析,并提出我们的建议。一、 Eb-1A/B申请:量力而行, 积极准备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申请人,前三类优先中,目前只有第一类优先(EB-1)不受排期影响。这意味着,第一类优先的I-140申请可以与I-485申请同步递交。如果I-140批准,I-485可望较快批准。在第二、第三类优先有着漫长排期的情况下,第一类优先申请无疑提供了一条颇具吸引力的快速通道,令许多申请人跃跃欲试。

不过,申请移民与许多人生的重要选择一样,越是在艰难境况之下,面对一个看似有吸引力的选择,越需要人们冷静面对,三思而行,且戒仓促行事。具体来讲,第一类优先中的EB-1A特殊人才),虽不需要雇主支持,但对于申请人的专业成就却有很高的要求。从现实情况看,许多符合NIW国家利益豁免)第二类优先条件的申请人无法达到EB-1A的要求。有些申请人虽然已经达到了EB-1A 基本要求,但能够提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有力。移民局在申请EB-1A时,并不只是看申请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。符合了基本条件只是说明申请人有资格提出申请,但要说服移民官批准一个EB-1A的申请,还必须提出充分有力的证据,以支持已经达到的条件。这里的关键在于充分有力的证据。若无充分有力的证据支持,推荐信中对申请人的高度评价则往往流于空谈,为移民官质疑推荐信的可信度提供口实。有关 Eb-1A的申请条件,读者可参照http://www.niwus.com/faqEb-1a.html。有关近期批准的EB-1A申请,读者可参见http://www.niwus.com/Approvals.htmlEB-1A相似,EB-1B杰出教授与研究员)在法律上对申请人的要求也比NIW高,至少申请人的专业成就需要得到国际认可internationally acclaim)。而若得到国际认可,申请人则需证明自己在国际学术界拥有一定的影响、享有一定的声望。另外,EB-1B在申请人的工作经历,工作性质和雇用性质方面均有严格的技术性要求。是否能够达到这些要求,并不完全取决于受雇人,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雇主。所以,EB-1B看似简单,在实际操作中,却有这比EB-1ANIW更多需要考虑的因素。忽略任何一个因素,都可能导致EB-1B被据。对于EB-1B的申请条件,读者可参照http://www.niwus.com/art090317.html有关近期批准的EB-1B申请,读者可参见http://www.niwus.com/Approvals.html
  
如此,申请人则需要知己知彼,沉稳行事,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卡申请计划。切忌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提出EB-1申请,白白浪费时间、金钱和精力。一言以蔽之,在排期的压力下,EB-1申请应当积极准备,量力而行,可为则为,不可为则另辟溪径。

  

二、 NIW EB-2条件具备,尽早提出申请NIW属于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,其排期进度虽然大部分时候好于第三类优先,却无法与不需排期的第一类优先媲美。但是,对于众多无法达到EB-1A/B要求却又在本领域已经取得某些成就的申请人来讲,NIW却是申请移民的一条可行途径。在排期的情况下,符合NIW条件又在近期内没有其他更好途径的申请人应尽早提出申请,有百利而无一害。若了解其中缘由,我们需要对排期的道理做一个简单说明。
    
所谓排期,是根据移民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发放绿卡名额。这里的道理犹如排队。比方说,如果美国政府一年只发放五十个绿卡,但是却有一百个符合条件的人提出申请。那么,这一百个人就需要排队领取绿卡,今年领不到的就只好排到明年领。排队遵循的是先来后到的原则。先提出申请的人排在前面,后提出申请的人排在后面。所以,在僧多粥少、求大于供的情况下,谁先提出绿卡申请,谁就先有资格获得绿卡。这是绿卡排期的总原则。具体而言,在NIW申请中,移民局收到I-140 NIW申请的那天,在申请被批准时就成为本申请案的优先日期。美国国务院每个月公布一次绿卡排期的优先日期进展,这个公布的日期就是绿卡发放的截止期。比如说,国务院公布的20148月份的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日期截止到2009108日,这意味着绿卡名额在20148月只发放给在2009108日或此前提出的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申请。
      
了解了绿卡排期的道理,就不难理解为何NIW申请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,宜早不宜迟。早提出申请,早获得优先日期,就等于早排上队。只要绿卡还存在排期的情况,先来后到的原则就不可能改变。所以,不管绿卡排期如何变化,进展是快是慢,满足条件的NIW申请人,尽早提出申请。与其临渊羡鱼,不如退而结网。犹豫观望,进退失据,只会坐失良机,造成更多的延误。有关NIW的申请条件,读者可参照http://www.niwus.com/column/34-art0020有关近期批准的NIW申请,读者可参见http://www.niwus.com/Approvals.html三、排期条件下移民申请的主次与轻重
    
除了前面讲过的早申请,早排队的道理之外,申请人还要看到提出移民申请对于维持非移民身份的影响。比如说,在没有提出移民申请的情况下,H-1B身份最多只能维持六年。六年结束后,H-1B持有人必须离开美国一年,方可再度申请H-1B进入美国。不过,如果H-1B持有人在持有H-1B满五年之前已经提出移民申请PERMI-140),在移民申请批准之前,申请人则可以在H-1B的六年大限过后无限延期,每次可延一年。如果H-1B持有人的I-140申请已经被批准,但因排期无法递交I-485,则申请人可以在H-1B6年大限过后无限延期,每次可延三年。这对于H-1B已接近六年大限的外籍人士尤其重要。

      

无论通过哪一条途径申请移民,排期只是影响申请程序中的最后一步(I-485调整身份或在美国领事馆领取移民签证)。排期对于I-140申请没有任何影响。换言之,即使在排期的情况下,申请人仍然可以提出I-140申请。了解了这一点,申请人就要考虑整个移民申请中每个步骤的主次与轻重,把主要的和重要的事情先做完。
    
在通过NIWEB-1AEB-1B提出的移民申请中,I-140的审批则最为关键,是重中之重。一旦I-140获得批准,就意味着移民申请已经通过,何时递交I-485把非移民身份调整成移民身份,只是一个受排期制约的时间问题。所以,I-140批不批是移民申请中的首要问题,I-140获得批准无异于移民申请中的转折点和里程碑。重要的是,这关键的一步不受排期影响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随时提出申请。有已获批准的I-140在手,等排期一到,就可提出I-485调整身份的申请,或者通过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所以,对于准备申请绿卡的外籍人士来讲,与其两手空空赶排期,不如拿着已经批准的I-140从容等排期,而且既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在美国等,也可以去其他国家等。回到古人的智慧上去:“与其临渊羡鱼,不如退而结网。”以上是我们对绿卡排期的分析与提出的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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